2025年四川绵阳异地就医医保报销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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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并办理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的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因我市条件和医疗水平所限,经三级乙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专家检查和会诊,无法确诊的疑难病症;或在我市三级乙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已作出明确诊断,但无法开展该项目治疗或难以有效完成的重大手术治疗项目,需转至参保地以外(含省内跨市州和省外)就医的患者。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原因在异地突发疾病需就地急症抢救者,以及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原因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住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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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除因急诊急救住院未提前办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应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书面、传真等形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专栏在线申请。
- 备案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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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行为:
- 原则上应在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因急诊急救住院的,可在就医地已开通急诊急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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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明(原件)或死亡证明(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复印件)、财政或税务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绵阳市基本医疗住院现金垫支报销申报表》等。
- 门诊费用报销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门诊处方、费用明细清单、财政或税务监制的专用票据或药店增值税发票(原件)等。
2025年四川绵阳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条件涉及人员范围、备案要求、就医行为及其他多个方面。参保人员需仔细了解这些条件,并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