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纳入医保的药不一定不参与集采。集采政策的覆盖范围由药品类别、市场供需、临床价值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集采范围的核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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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的药品 是集采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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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含濒危野生动物成分的药品、孤儿药和短缺药 因临床使用特点暂不纳入集采。
二、不纳入医保与集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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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药品 :若符合集采标准,仍可能被纳入集采;若不符合(如疗效差、副作用大),则不会被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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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药品 :部分自费药可能通过 非医保集采 参与降价,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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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保品种集采 :如香菇多糖注射剂、前列地尔注射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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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联盟以量换价 :5万多家药店联合谈判降低自费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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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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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 因临床使用量不稳定、竞争不充分,通常不参与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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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濒危野生动物成分的药品 因原料稀缺、竞争不足,也不在集采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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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药和短缺药 因用量少、竞争弱,需探索其他采购机制。
四、集采的本质与目的
集采的核心是 通过市场竞争降低药价 ,而非仅限医保药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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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阿卡波糖降价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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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中成药未纳入集采,但通过其他方式控制价格。
总结 :不纳入医保的药品仍可能通过非医保集采或药店谈判降价,集采范围不局限于医保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