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也同步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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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灵活就业人员
退休年龄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采用渐进式调整,每4个月延迟1个月,直至2029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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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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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女性 :退休年龄从55周岁逐步延迟至58周岁,同样采取渐进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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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退休年龄从55周岁延迟至58周岁,与普通女性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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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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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调整
政策以每年4个月为步长推进,确保社会适应性和个人规划空间,避免突然变化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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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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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者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多提前3年退休(如52岁退休),但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2029年前需缴满15年,2030年后逐步提高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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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延迟退休,每延迟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可能上涨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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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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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延长
需继续缴纳社保满15年(2029年前)或逐步提高至20年(2030年后),延迟期间无养老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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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待遇变化
延迟退休可能导致养老金领取时间推迟,但延迟期间缴费年限增加,且存在养老金计发基数上涨的潜在收益。
四、选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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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适合健康状况良好、希望尽早获得养老金且缴费年限较短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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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适合预期寿命较长、希望增加养老金积累或继续工作的人群。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健康、经济状况及养老规划,结合政策细则综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