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档电费价格根据用电量分档执行,具体标准如下(综合2023-2024年最新政策):
一、居民用户分档电价标准(年用电量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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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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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月均≤18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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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6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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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用户比例:全省约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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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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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且≤4200千瓦时(月均>180千瓦时且≤35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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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6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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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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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用电量>4200千瓦时(月均>35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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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9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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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表用户 (多人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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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0.62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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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1-4800千瓦时:0.58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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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800千瓦时:0.838元/千瓦时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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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周期 :按年收取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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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部分用户可能因用电量未达档位而按第一档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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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分时优惠 :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电价可下调0.12元/千瓦时
建议用户根据家庭用电习惯合理规划用电时段,以降低电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