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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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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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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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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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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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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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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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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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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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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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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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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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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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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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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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总限额为24万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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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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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年度累计200元(无级别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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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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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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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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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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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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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与职工医保一致(800/60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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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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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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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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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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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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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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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项目 :需先自付10%,余下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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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个人先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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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大病保障 :年度累计30000-10万元按65%-75%报销,30万元以上按75%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