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医保慢性病证与家庭共济问题
如果您在青海办理了医保慢性病证后发现无法使用家庭共济功能,可能是因为您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不足500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增加个人账户余额:确保您的个人账户余额充足,以便能够继续使用家庭共济功能。
-
解除共济关系:如果您的个人账户余额长期不足,您可以考虑解除家庭共济关系,以避免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使用。家庭共济关系解除后,其账户余额会自动返还至创建人原个人账户中。
-
咨询医保部门: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医保部门,咨询具体的解决方案。您可以拨打青海省医保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注意事项
- 创建人认定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后,会自动解除共济关系。
- 如果您退出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省内跨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变更为离休待遇或死亡,也会自动解除共济关系。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