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文件《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强化工业产品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以下是该文件的全文及其主要内容。
文件背景与目的
背景
- 发布背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4月4日发布第75号令,旨在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 法律法规依据: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目的
- 强化责任:通过明确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 规范行为: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消费者权益。
文件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生产单位。
- 豁免情况: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特殊产品除外。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建立: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 职责明确: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 质量安全总监职责:包括组织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质量安全员、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制定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
- 质量安全员职责:包括督促指导员工落实岗位质量安全规范、检查生产过程控制、实施对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等。
风险防控机制
- 动态管理机制: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基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 日常检查与记录:质量安全员每日进行检查并记录风险隐患,质量安全总监每周组织风险分析,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汇报并部署重点工作。
文件的实施与执行情况
实施情况
- 宣贯与培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宣贯培训,帮助企业理解和落实75号文件的要求。
- 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将生产单位建立并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执行效果
- 企业响应:企业积极响应文件要求,完善各项制度,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自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 监管成效:通过细化责任分工和动态监管机制,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防控,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文件的影响与意义
行业影响
- 制造业和消费品行业:新规对制造业和消费品行业影响深远,推动企业完善内控体系,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 市场活力:通过打破单一渠道、封闭式的流通体制,促进茶叶市场的活跃,增强市场活力和竞争力。
社会意义
- 消费者权益保障:通过强化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 公共安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防范潜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文件通过明确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防控,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积极响应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