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 2024 年黔东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解读:
筹资标准
2024 年贵州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 1020 元 / 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 380 元 / 人,财政补助不低于 640 元 / 人。
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无论是否贵州省户籍,均可参加我省居民医保。
征缴期限
- 集中征缴期: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普通群众按 380 元 / 人标准参保缴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零星征缴期: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普通群众按 1020 元 / 人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 60 日后(不含 60 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资助
- 全额资助人员及标准: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 “两户” 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 380 元 / 人标准予以资助。
- 定额资助人员及标准: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 190 元 / 人标准予以资助;稳定脱贫人口,按 80 元 / 人标准予以资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按 114 元 / 人的标准予以资助。
缴费渠道
- 掌上缴纳方式:可通过微信、微信公众号(“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或 “贵州税务”)、云闪付、支付宝等进行缴费。
- 线下缴纳方式:通过当地金融便民服务点的相关银行终端;交给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相关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缴纳。
医保待遇
- 住院待遇:目前贵州省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为 75%,高于全国 5 个百分点。
- 门诊待遇: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使用规定药品费用纳入基金支付;取消普通门诊起付线,报销比例最低档提高到 60%,年度支付限额增加 100 元;实施全省统一的 32 个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 82.28%。
- 大病保障:对特殊人群实施倾斜政策,起付线在普通居民基础上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