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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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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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纳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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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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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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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退休人员 :需满足10年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或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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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及以后退休人员 :每年增加1年实际缴费年限,至2021年达到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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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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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1999年底前的工龄、失业保险金领取年限、军队军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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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起点 :从2000年1月1日西安市实施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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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年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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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未缴足最低年限的职工,需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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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后继续缴费仍不足,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7%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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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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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并确认养老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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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携带“养老审批表”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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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缴费年限审核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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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每年需缴费,不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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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以上政策截至2025年3月,未来若有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西安市人社局及政府平台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