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在深圳退休需满足以下5个必备条件,需同时符合: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男性:需满60周岁。
- 女性:
- 普通职工满50周岁;
- 女干部或企业法人满55周岁;
-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女性,若50岁前未缴过职工社保,退休年龄为55周岁。
2. 累计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 含视同缴费年限及外地转入的年限,但需通过合法程序合并到深圳。
3. 深圳实际缴费年限≥10年
- 在深圳本地缴纳的养老保险需累计满10年(含正常缴费和延缴)。
4. 养老保险账户为一般账户
- 首次在深圳参保时,男性需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2010年1月前参保的除外),否则账户会被标记为“临时账户”,无法在深圳退休。
5. 退休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深圳
- 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最后参保地在深圳:退休当月需在深圳正常缴纳社保,若当月转回户籍地参保则无法办理;
- 非广东户籍:在广东省累计缴费满10年,且最后参保地为深圳;
- 广东户籍:最后参保地为深圳即可。
特殊情况说明
- 延缴条件:若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非广东户籍需在广东省累计缴费满10年且最后参保地为深圳,广东户籍需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
- 临时账户处理:临时账户需转回户籍地或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区退休。
建议提前规划社保缴纳情况,确保满足所有条件。更多细节可参考深圳社保局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