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吉林长春的医保余额不能随意取出,只有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才可以:
- 医保卡终止使用:若参保人身故,亲属可凭死亡证办理退保手续,取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 参保人移民:参保人放弃中国国籍加入其他国家国籍,可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办理退保手续,提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 异地转移:在本地参保后,可将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参保地的账户。如要把长春的医保余额转至异地,需先在长春市办理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医保停保,然后携带身份证到市医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再将参保凭证交给异地医保局,由异地医保局向长春医保局邮寄《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长春医保局收到后,会开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给异地医保局,实现余额转移。部分城市可通过线上的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办理,但黑龙江全省(除哈尔滨)、广东全省、上海市除外。
若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已为近亲属进行家庭共济备案,且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近亲属居民医保费用,可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吉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微信小程序以及 “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申请提取近亲属已缴纳居民医保费相应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至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