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职工医保的退休政策,退休后是否享受医保待遇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其中缴费年限是关键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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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需累计满 1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年限 :指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退休时未缴费的年限,全国统一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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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在退休待遇享受地需累计满 10年 。
- 若参保人员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符合退休规定且累计满10年,则可在该地享受医保待遇。
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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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需选择 趸缴 (一次性补缴)或 延期缴费 至满10年,且需在退休后6个月内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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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山东泰安)对2016年前退休人员有过渡政策,要求2017年后每年增加1年实际缴费年限,至2021年达到15年。
误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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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15年 是针对 养老保险 的累计年限要求,与医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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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仅满足10年实际缴费年限但未达到退休年龄,需继续缴费至退休。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地政策,结合年龄、缴费年限等因素,规划退休方案。若对当地政策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