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忻州医保余额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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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参保居民因病住院产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包括床位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在达到一定起付标准后,按相应比例进行报销。不同医疗机构等级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如三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支付比例为85%;二类收费价格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支付比例为75%;二类收费价格省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支付比例为70%;一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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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 普通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在统筹区内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元/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45%。
-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高血压患者年度支付限额为260元,Ⅰ型糖尿病患者为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为360元。
- 门诊慢特病待遇: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46种疾病,执行全省统一准入(退出)标准和基金支付范围,省级制定待遇指导标准,于2027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统一。符合病种准入条件的参保居民可按规定申办待遇。
- “双通道”药品保障待遇:原首批6个“双通道”药品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其他“双通道”管理药品,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
- 中医适宜技术待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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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费用: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居民医保累计支付超过一定金额或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发生的合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后,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按一定比例支付,以减轻参保居民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2025年山西忻州医保余额的使用范围广泛且明确,旨在全方位保障参保居民的医疗需求,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让每一位参保者都能在患病时得到有力的经济支持与医疗保障,促进当地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可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