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河北廊坊医保余额使用范围如下: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使用范围
- 支付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 支付家庭成员医疗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药品费用,包括自费药品、医保药品超过医保支付标准部分、医保药品按政策报销比例自付部分等;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包括自费项目、医保项目超过医保限价部分、床位费超过医保限价部分、医保项目自付部分等。
- 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支付的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范围包括医用口罩、血压计、血糖测试仪等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相关规定的物品。
- 缴纳保险费用:可以用于缴纳参保职工本人参加职工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以及参保职工家庭成员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 其他符合规定的费用:其他符合个人账户支出范围的费用。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门诊诊察费、门诊统筹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均可使用门诊统筹账户资金支付。
需注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不得用于化妆品、营养保健品、食品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生活用品及与治疗、辅助治疗无关的商品;严禁利用个人账户套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