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农合报销可前往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连云港新农合报销的具体地点和流程如下:
普通门诊及住院报销
- 地点: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
- 所需材料:大额门诊需半年或一年集中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药费发票、新农合有效卡、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住院治疗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 地址: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4号楼一楼1—18号窗口。
- 联系方式:0518-85685958。
异地就医报销
- 长期居外人员在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 无法直接结算的,需凭参保人身份证、银行卡、出院记录等材料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前请确保材料齐全,并了解相关报销比例和限额。
- 报销时限:应于次年3月31日前申请核报。
连云港新农合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类型 | 门诊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 | 年度门诊补偿限额 | 备注 |
---|---|---|---|---|
村卫生室 | 60% | _ | _ | |
镇卫生院 | 40% | 60% | 5000元 | |
二级医院 | 30% | 40% | _ | |
三级医院 | 20% | 30% | _ |
连云港新农合报销流程与材料
报销流程步骤 | 具体操作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准备材料 | _ | 农合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 报销前需准备齐全 |
就医登记 | 出示农合证并登记 | _ | 就医时需主动出示 |
费用支付 | 先自费支付全部费用 | _ | 出院后办理报销 |
提交报销申请 | 到乡镇新农合服务窗口提交 | 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 | 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 |
审核与报销 | 新农合审核后予以报销 | _ |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