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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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年度限额由500元连续三次提高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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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年度限额由200元提高到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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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年度限额由300元、400元、500元调整为300元、400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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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职工慢病由原来的34种扩大到56种,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85%,退休人员同步提高5%,与住院合并使用一个年度限额。居民慢病由原来的16种增至43种,年度限额由原来的每个病种2500元提高到3000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5%。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额度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和个人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