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医保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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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户籍持证残疾人全额代缴医保
- 昆明市户籍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覆盖所有残疾等级(一至四级)。
- 该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2022年累计为12.4万余名残疾人代缴医保费用,2023年继续拨付资金扩大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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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困难群体医保资助
- 云南省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定额补助。
二、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
- 自2021年5月1日起,云南省将残疾儿童及成年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包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
-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或购买服务。
三、补充保障措施
-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 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
四、其他支持政策
- 养老服务机构放宽残疾人入院条件,并提供低偿托养服务;儿童福利机构可为经济困难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支持。
注:昆明市为全省首个实现所有类别持证残疾人医保全额代缴的州市,其他地区可根据省级政策框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