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比例和方式如下:
- 家庭门诊账户制度 :
- 农民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纳入门诊账户,在乡医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时可直接使用门诊账户资金进行支付。
- 门诊统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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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缴资金全部纳入门诊统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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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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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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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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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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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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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最高限额为5000元人民币。
- 报销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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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人员需要在次年度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上年度的报销结算,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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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办理结算的,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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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在就诊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单据和证件,以便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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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