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保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职工/居民)及医疗机构级别而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5%-75%,住院报销有起付标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0%-90%,住院报销亦设起付线。
贵阳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在职职工: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70%,一级及以下75%;退休人员高5个百分点。
- 起付标准:150元。
- 住院:
- 起付标准:省医等特定医院1500元,其他三级医院850/900元等。
- 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及是否退休有所不同。
贵阳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村卫生室90%,乡镇卫生院85%,一级及未定级85%,二级60%;年度最高报销500-600元。
- 住院:
- 贵阳市内:乡级80%,一级77%,二级75%,三级60%。
- 省内贵阳市外及省外(备案)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重要提示
- 以上报销比例及标准可能随时间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 报销比例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医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是否退休等。
- 特定疾病(如慢特病)报销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贵州省贵阳市医保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类型 | 门诊报销比例 | 备注 |
---|---|---|
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 90% |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 | 85% |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
二级医疗机构 | 60% |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
_ | _ | 贵阳市参保居民省内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500元 |
贵州省贵阳市医保政策关键信息
政策内容 | 描述 | 备注 |
---|---|---|
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标准 | 统筹区政策规定高于500元的,基金支付限额600元 |
异地就医住院待遇 | 省内异地与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待遇统一 | 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
特殊群体资助政策 | 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资助 | 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或按不同标准资助 |
“两病”报销政策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报销待遇提高 | 取消专项保障备案定点医疗机构限制 |
_ | _ | 贵阳市医保政策持续调整优化,报销比例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