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医疗保障局的规定,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政策如下:
1. 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 男性: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30年。
- 女性: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25年。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在山东省内实际缴费需满10年。
2. 视同缴费年限
- 如果参保职工在日照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其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年限)可以视同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3. 未达最低缴费年限的处理方式
- 如果参保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上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 一次性补缴:按规定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之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继续按月缴费:按在职人员标准继续缴纳医保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期间仍可享受在职人员的医保待遇。
4. 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来源于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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