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异地结算比例通常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支付比例。以下是不同参保人群体的相关情况: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例如,淮南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就医报销比例享受淮南市同级别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但降幅一般不超过 10 个百分点。如大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转诊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三甲医院)70%,二类 75%,三类 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住院异地转诊和急诊抢救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 55%,二类省、市级 60%,二类县级 65%,三类 75%。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 20 个百分点。以大同市为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统筹区(省外)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自行外出的就医人员,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三甲医院)60%,二类 65%,三类 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类 40%(三甲医院),二类省、市级 50%,二类县级 55%,三类 65%。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结算比例还需以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