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的定点规则如下:
- 选择定点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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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1家(简称“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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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定点医疗机构 :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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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1家(简称“大点”)
- 选择时间 :
- 每年1月1日起可重新选点,定点有效期为一年,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选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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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途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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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亲自前往广州的医保定点医院,在挂号前在医院的受理窗口出示社保卡(医保卡)和身份证办理门诊选点手续。
- 专科门诊 :
- 参保人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
- 转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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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如确需变更定点医院,可线上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途径,或线下至本市医保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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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到社区医院(俗称“小医院”,对应“小点”)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均同步提高到80%;若经“小点”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俗称“大医院”,对应“大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55%)则比参保人直接去大医院门诊就诊(45%)增加10%。
- 住院待遇 :
- 住院则不受选点限制。
- 其他注意事项 :
- 2024年已办理选点且本年度不需要改点的,可直接在已定点的医院进行门诊就医结算,不用重新选点。
这些规则旨在帮助参保人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生活需求,更精准地规划就医资源,同时确保医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