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伊犁州医保对生育相关费用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职工医保生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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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住院分娩、产前检查等费用,符合医保目录的可按60%-80%比例报销,具体标准依据医院等级和用药目录确定。 -
生育津贴
- 参保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享受津贴期间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津贴标准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顺产按158天发放,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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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报销
取卵术、胚胎移植等8项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职工医保报销80%。
二、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
- 基本生育费用
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定额报销:顺产1500元,剖宫产3000元,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超过定额部分可按比例二次报销。 - 新生儿参保
-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追溯报销出生后产生的医疗费用。
-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特殊人群可享受全额或定额资助。
三、异地报销说明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需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提前备案,备案成功后可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费用。
四、注意事项
- 报销需提供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原始材料,且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辅助生殖技术仅限伊犁州妇幼保健院执行标准化诊疗流程,禁止“过度医疗”。
- 城乡居民医保断缴后再参保需等待3个月才能享受待遇,断缴时间越长等待期越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