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育儿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标准
- 三孩及以上家庭:发放总额10万元,按每年1万元分10年发放,直至孩子满10周岁。
- 二孩家庭:总额5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1万元)。
- 一孩家庭:一次性发放1万元。
二、资格条件
- 生育时间:2025年3月1日及之后合法生育的家庭。
- 户籍要求:
-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为呼和浩特市;
- 新生儿首次落户须在呼和浩特市,且满足“人、房、户一致”。
- 生育政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三、特殊情况说明
- 多胞胎家庭:
- 首次生育多胞胎,按孩次顺序享受一孩、二孩、三孩补贴;
- 已有子女再生育多胞胎,按剩余孩次顺序补贴,超出部分可直接按三孩标准发放。
- 不计入子女数的情况:
-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 非婚生子女。
四、其他细则
- 子女出生后户籍迁出或死亡,次年停止发放补贴。
- 政策依据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