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电价政策,峰谷电价收费标准如下:
一、居民用电价格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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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分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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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0.5469元/千瓦时(基础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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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0.5969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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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0.8469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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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时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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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时段 :8:30—11:30、18:00—23:00(共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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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时段 :10:30—11:30、19:00—21:00(共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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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时段 :23:00—7:00(共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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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段 :其余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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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峰谷电价浮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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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段 :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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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段 :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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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时段 :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
三、历史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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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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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电价分三档,峰段上浮60%,谷段下浮60%,尖峰时段上浮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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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28421户企业年电费支出减少1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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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安以下餐饮、商场等企业不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年可节省电费1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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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调整
- 采暖期谷段电价再降低0.17元至0.3469元,峰段电价提高3分至0.5769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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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时段选择 :大功率设备建议在谷段使用,可节省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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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范围 :居民用电与工业用电标准不同,需注意区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4-2020年的电价政策调整,当前(2025年)居民用电仍采用阶梯式电价结构,但未提及尖峰时段的调整,建议通过枣庄市供电公司或发改委官网获取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