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育津贴申领指南,所需材料可分为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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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参保职工及配偶(需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确保身份证信息与社保卡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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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婚姻关系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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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医院出具的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再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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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实生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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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缴费证明
参保职工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二、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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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医院出具的住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分娩方式、住院天数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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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
本人实名制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接收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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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材料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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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生育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过期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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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材料要求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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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审核后由社保局最终核定发放。
以上材料需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建议提前准备并核对信息,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申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