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乌鲁木齐2025年医保政策,家庭共济账户的适用范围已突破省内限制,允许跨省使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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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的适用条件
- 参保职工需在乌鲁木齐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富余资金。
- 被共济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需在外地参加基本医保(职工或居民医保),且参保地属于全国医保信息平台联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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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 备案要求:参保人需提前通过乌鲁木齐人社局或线上渠道(如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跨省就医备案。
- 资金划转:通过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完成授权,将个人账户资金直接转账至异地亲属的医保账户,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的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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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 资金仅限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可用于门诊统筹或住院报销。
- 被共济人仍按参保地政策享受报销待遇,共济资金仅作为补充。
总结:乌鲁木齐2025年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不再强制要求共济双方在同一个省,已支持跨省共济。但需确保被共济亲属在异地参保并完成备案,且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