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宁夏中卫医保报销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二次报销。
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健全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若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保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赔付。其中,职工大病保险每年最高赔付上不封顶,居民大病保险最高可赔付 13 万元。
- 医疗救助二次报销: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含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不设救助起付标准,分别按照 100%、80% 的比例给予基本救助,年度救助限额 5 万元;对规范转诊的,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年度累计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 3000 元以上的费用,给予 70% 的倾斜救助,年度倾斜救助限额为 11 万元。
- 低保边缘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起付标准分别为 3000 元、7000 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部分按照 70%、60% 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 1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