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门诊报销政策主要包括普通门诊报销、门诊慢性特殊病报销以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等内容。以下是具体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报销范围
普通门诊报销适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80%。
-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年度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60元,年度不结转。
起付线
普通门诊费用一般不设起付线,但具体金额可能因医疗机构级别和人群类别有所调整。
二、门诊慢性特殊病报销政策
报销范围
适用于被认定为慢性特殊病种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糖尿病、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报销比例
- 政策范围内费用按70%报销(乙类项目需先自付10%)。
- 不设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根据病种确定。
年度支付限额
- 每个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不同,具体金额由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根据病种设定。
- 患有多种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最多可选择3个病种进行报销,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额度增加300元。
特殊规定
- 2025年起,患有多种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最多只能申报两种病种,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调整。
三、“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政策
报销范围
适用于被认定为高血压或糖尿病的患者,其门诊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可享受报销。报销比例
-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年度支付限额
- 高血压患者: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
- 糖尿病患者或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
特殊规定
- 不设起付线,药品费用需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
四、经办服务优化
医保服务圈建设
甘肃省大力推进医保服务下沉,通过医院、药店、社区党群中心等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方便群众参保缴费。跨省结算
持续优化医保关系跨险种、跨地区转移接续,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温馨提示
- 参保人员在享受门诊报销政策时,需提前确认是否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并了解具体报销流程。
- 如需申请门诊慢特病资格,请尽快完成认定,以免影响2025年的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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