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医保政策规定,女性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
最低缴费年限
女性需累计缴纳满 25年 医疗保险,方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
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的关系
-
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普通职工)或58周岁(干部),退休时需满足:
-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
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
-
-
补缴政策
若未满足缴费年限要求,不足部分可一次性补齐:
-
用人单位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7%补缴
-
参保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补缴
-
补缴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
特别说明
-
2001年10月10日前参加工作的女性,其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
若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低于15年,需补缴至满15年。
以上政策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确保与最新官方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