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里面的钱可以异地使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住院费用: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结算时,患者只需支付就医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可在医院直接结算,无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 门诊费用: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5 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备案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
-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2024 年底,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新疆 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46 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在这些地区,如果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其近亲属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参保人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供家人用于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等。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同时,各地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使用医保前,先咨询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