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备案后是否需要取消,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一些需要取消异地备案的情况:
- 返回参保地居住或工作:参保人返回本市居住或者工作的,应当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注销手续。
- 参保状态变更:参保人已由原用人单位办理终止参保,并在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的,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注销手续。
- 不属于异地就医范围:因情况变化,参保人已不属于国家、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异地就医范围的,要办理注销手续。
不过,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异地备案可以不取消:
- 双向享受医保待遇:目前很多地方支持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就医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如广东省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无需取消现有异地备案也可在参保地进行医保就医直接结算,而且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与备案前一样。
- 备案有效期内未使用:如果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没有在异地就医,也不影响在参保地的医保待遇,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取消。
- 符合当地政策规定:部分地区有特殊政策,如京津冀地区,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这种情况下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更不存在取消一说。
如果需要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