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商洛市医保政策及全国通用流程,医保转移可分为以下情况处理:
一、跨统筹区就业的医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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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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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单位需在终止参保当月开始缴纳当月的医保费用后,向商洛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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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参保(合)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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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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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接收单位,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参保(合)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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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会发送《参保凭证》及个人账户余额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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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内转移(如商洛市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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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停保
- 原参保单位需在终止参保当月开始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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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直接接续
- 携带《参保(合)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系统自动合并账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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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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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在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办理转移,否则需先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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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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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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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后,次月开始享受转入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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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3个月内参保缴费,超过3个月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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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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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转退休、转移、暂停或注销参保时,需提前办理业务变动手续,避免影响整体缴费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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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无法转移,需在转出地暂停参保后,在新参保地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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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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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掌上12333 APP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官网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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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所需材料到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商洛市医保局官网或12333 APP查询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