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7日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西藏医保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体包括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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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参保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此类人员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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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范围扩大
除长期居住人员外,还涵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工作、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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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在实现自治区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使用,进一步打破地域限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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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西藏医保官方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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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异地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也可跨省使用。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7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跨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