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参保对象:
- 户籍在重庆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在重庆就读的学生和幼儿园小朋友、在重庆取得《居住证》的外地人、在重庆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持有重庆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等。
-
缴费方式与标准:
- 缴费方式:线上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APP、支付宝、云闪付等途径参保缴费;线下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社保所、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也可在办税服务厅缴纳。
- 缴费标准:2024年度一档缴费标准为375元/年,二档缴费标准为760元/年。
-
医保待遇:
- 住院报销: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按90%报销;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按85%报销;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按80%报销。未成年人在同档次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门诊报销:普通门诊一级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40%。慢性病无起付线,年封顶线为1000元/年、人,每增一个慢性病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报销比例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80%、60%、40%。
- 特殊报销:确诊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患者,在定点医院实行定点治疗,居民医保基金按照定额标准的70%给予补偿。苯丙酮尿症实行单病种限额报销,报销比例70%,报销限额1.4万元/人·年。
-
其他规定:
- 集中参保期:每年的集中参保期截至12月31日。
- 待遇等待期:自2024年3月1日起购买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将延长为90天。
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旨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就医负担。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积极参保,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同时,关注医保政策的更新变化,以便及时了解并适应新的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