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产前检查报销的新规定主要涉及医保覆盖范围、报销标准及实施时间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医保覆盖范围
- 职工医保
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产前检查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孕次,执行与住院相同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
- 居民医保
参保人产前检查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孕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二、报销标准与政策调整
- 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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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4000元、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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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生育或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低于600元按600元补足。
- 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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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产前检查费按3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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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可自行选择按原政策享受产检定额补助或报销待遇,但同一孕次不得重复享受两种待遇。
三、报销流程与时间
- 备案方式
- 线上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报销时限
- 居民医保报销需在宝宝出生后1.5年内办理,职工医保与生育津贴同步结算。
四、过渡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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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前终止妊娠 :按原政策享受产检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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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终止妊娠 :可按原政策或报销待遇中较高标准选择。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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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北京、四川、重庆等地存在具体差异(如北京报销限额1400元、四川需单位申报90日内办理等),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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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报销 :若生育多胞胎或存在并发症,需按政策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细则略有不同,建议参保人提前咨询当地医保机构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