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泾县第一大案通常指的是2018年3月14日发生的持刀杀医案,被告人卫敏被判处死刑。
安徽宣城泾县第一大案概述
在安徽宣城泾县,若提及“第一大案”,多数人会联想到2018年3月14日的持刀杀医案。该案不仅震惊了当地社会,也引发了广泛的公众关注和讨论。
案件背景
- 时间与地点:案件发生在2018年3月14日,地点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人民医院。
- 涉案人员:被告人卫敏,陪同妻子就医期间与医生赵某发生冲突。
案件经过
- 卫敏在陪同妻子就医时,因对医疗过程或医生解释不满,与医生赵某发生激烈争执。
- 在争执过程中,卫敏不顾家人劝阻,掏出折叠弹簧刀捅刺赵某胸部,导致赵某心脏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律程序与判决
- 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由宣城市中级法院审理。
- 法院认为卫敏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其死刑。
- 卫敏在执行死刑前,依法会见了近亲属,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
社会影响
- 此案引发了公众对医患关系、医疗安全及法律公正的广泛讨论。
- 案件的处理结果体现了法律对暴力犯罪的严厉制裁,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感。
其他相关案件
虽然“3.14”持刀杀医案在泾县乃至宣城市具有重大影响,但严格来说,它并不能代表安徽宣城泾县历史上所有案件中的“第一大案”。因为“第一大案”的界定往往涉及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社会关注度等多个维度。例如,泾县也曾发生过涉黑大案、官员腐败案等,这些案件在不同领域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然而,就公众关注度、社会影响及法律制裁的严厉程度而言,“3.14”持刀杀医案在泾县近期案件中确实具有代表性,因此常被提及为“第一大案”。
安徽宣城泾县“3.14”持刀杀医案关键信息
项目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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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安徽泾县“3.14”持刀杀医案 |
被告人 | 卫敏 |
案发时间 | 2018年3月14日 |
案发地点 | 安徽宣城泾县人民医院 |
受害者 | 医生赵某 |
杀人工具 | 折叠弹簧刀 |
受害者伤情 | 心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 |
一审判决 |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执行死刑时间 | 2020年2月12日 |
安徽宣城泾县其他重要案件概览
案件名称 | 案件类型 | 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 判决/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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