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医保报销政策,特病报销政策主要分为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等类别,具体如下:
一、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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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2025年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如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等),覆盖154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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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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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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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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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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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职工门诊慢特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退休人员再增加5个百分点至90%。
二、门诊慢性病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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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高血压/糖尿病 :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65%,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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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300元,糖尿病或合并高血压/糖尿病6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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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限额
- 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参保类型(职工/居民)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年度限额不同,需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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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叠加
- 门诊慢特病、特殊用药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特困人员7000元起付,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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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0元/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年。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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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调整 :2025年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规范了6种门诊特殊病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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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优化 :职工门诊慢特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85%,退休人员达9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文件及之前的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病情选择合适医疗机构并备案相关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