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西双版纳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0万元 ,适用于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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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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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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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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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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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外三级(含省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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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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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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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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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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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超过部分按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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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670元/年,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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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 10万元 (原5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资料,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