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社保政策,医保卡内的资金使用和提取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医保卡内资金性质与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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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资金
医保卡内的医保账户资金(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属于社会保险基金, 不得直接提现 ,仅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刷卡使用,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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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若参保人因死亡、失踪、出国定居、退休等法定情形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可申请办理医保个账资金余额的转移或提现。
二、社保卡与身份证的关系
佛山社保卡与身份证是 绑定关系 , 不可单独存在 。若需更换身份证,需同时办理社保卡更换手续。
三、社保转移与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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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转移
若参保人跨市就业或居住地变动,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单位需向税务部门办理停保后,通过社保局办理转移接续,资金将划转至新参保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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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领取
参保人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按月划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需提现。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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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挂失与补卡 :若社保卡丢失或损坏,需通过社保局办理挂失补卡手续,原卡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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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直接通过新参保地医保账户结算,无需现金垫付。
综上,医保卡内的资金 除参保人死亡清算外,均无法直接提取 。如需使用资金,建议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刷卡消费,或依法办理退休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