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在2024年有一些变化和调整。以下是关于辽宁省直医保门诊报销规定的详细信息。
门诊报销门槛费
门槛费标准
- 按医院级别确定:门诊报销门槛费按医院级别确定,按年度累计。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年度累计门槛费为600元;其他三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及以下、二级及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200元。
- 累计计算:门槛费是多次累计计算的,医保系统会自动记录,累计达到对应级别医院年度门槛费以上的费用,医保才会开始报销。
异地就医门槛费
异地就医的门槛费也按自然年度累计,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确定,且与本地就医共用一个限额,即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 在职职工:门诊费用在18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费用在13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在13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普通门诊
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门诊慢特病
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透析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94%,其他病种为85%。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
病种范围
门诊特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内分泌治疗、镇痛治疗)、透析、血友病(轻型、中型、重型)、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耐药性结核病、丙型肝炎(基因1b型、非基因1b型)、艾滋病等8种疾病。
报销比例
透析的报销比例为92%,其他7种疾病的报销比例均为85%。
认定和就医
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和就医需在有治疗资格的定点医院进行,认定材料提交后,医保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备案。
门诊异地就医报销
异地就医条件
省直参保人员无论是否有异地备案均可享受异地门诊统筹待遇,需在异地联网结算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报销标准
异地就医的报销标准按就医医疗机构等级对应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执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异地就医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
辽宁省直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在2024年进行了多项调整,包括门槛费的累计计算、报销比例的调整以及门诊特殊疾病和异地就医的具体规定。这些变化旨在提高医保的覆盖率和报销效率,确保参保人员能够更好地享受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