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是石家庄禁炮令的最新规定:
1. 禁放时间与范围
- 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范围: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等区域。
2. 禁放内容
- 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燃放,包括个人燃放和举办焰火晚会。
- 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3. 特殊情况下的焰火燃放
- 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需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燃放。
4. 违法行为处理
- 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 违反规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举报与奖励
-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
- 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6. 政策背景与目的
- 目的: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维护社会秩序。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7. 重要提示
- 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废止旧规:2021年1月8日实施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考相关通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