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医保报销金额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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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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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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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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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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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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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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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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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不设起付标准,补偿比例为50%。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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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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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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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下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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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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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段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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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8000元:35岁以下18%,36-45周岁17%,46岁以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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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3000元:35岁以下16%,36-45周岁15%,46岁以上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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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封顶线:35岁以下12%,36-45周岁11%,46岁以上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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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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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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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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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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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外转诊转院:6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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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60周岁以上老人(如兴塔镇卫生院):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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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自费部分按比例报销(如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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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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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每年50元(成人)或15元(未成年人)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提前了解医保政策细节,以最大化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