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四川资阳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医院等级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 18 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0 元,报销比例为 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报销比例为 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5%。
- 年满 7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 10 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0 元,报销比例为 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报销比例为 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5%。
- 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 10 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0 元,报销比例为 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报销比例为 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0%。
- 城镇职工医保
- 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三级医院 500 元,二级医院 400 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 300 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 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 50 元,但最低不低于 100 元。
- 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 55%,二级医院报 60%,一级医院报 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 70%。
资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分高档次和低档次缴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合格医疗费用,依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是否本地就医、是否转诊转院急救、是否备案等情况,高档次报销比例 35%-85%,低档次报销比例 30%-80%。如安岳县通贤镇中心卫生院,经调整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高档次住院支付比例为 80%,低档次住院支付比例为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