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医保报销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 通用材料
- 医保凭证:如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
- 收费票据: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原件。
- 费用清单:医院电脑打印的门急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需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
- 其他材料
- 诊断证明材料: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等,用于证明就医的紧急情况和诊断结果。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或《急诊诊断证明书》等。
- 住院相关材料:如果是急诊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入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复印件(医院病案室盖清晰可辨的章)。
- 银行账户信息:患者本人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用于接收报销款项。
- 代办材料: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特殊情况证明:因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报销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报销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的医保窗口,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以珠海为例,参保人急诊住院手工报销,除了上述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身份证等通用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珠海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身份核实表》(市内费用未办理住院登记的)、入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复印件(医院病案室盖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