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挂自购药品的文件依据主要涉及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和使用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
相关政策文件
国家层面政策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规定原则上不使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仅在医院无备药可供且病情确需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处批准的某些个别特殊情况下,方可按照医嘱使用。
地方层面政策
- 《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的通知》:该文件提出探索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制度,允许医院在特定条件下自行采购药品,以解决临床急需且平台内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
- 《上海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规定》:要求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加强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合理控制自费药品使用比例,并规范自费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药品采购规定
集中采购制度
- 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国家自2000年开始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的是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价格、纠正医药购销的不正之风、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 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各省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药品进行挂网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价格透明。
自行采购的实施细则
- 浙江的探索:浙江省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上年度药品结算金额1%限额内,与企业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自行采购。
- 其他省份的实践:例如,湖南省要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规范药品采购流程,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医疗纠纷防范
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
- 风险控制和知情同意:医院应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并与患者签订《医院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明确责任和义务。
- 医疗纠纷防范:医院应制定和完善自备药品管理制度,防范因自备药品使用不当引发的医疗纠纷和法律风险。
医院不挂自购药品的文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这些文件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和使用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医院和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通过合理的药品采购和管理措施,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