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停职,后参保
将职工医疗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一、办理职工医保停保
- 单位办理停保
由原单位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线上渠道(如电子税务局)提交职工医保停保申请,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
-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停保
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金秋大厦业务分厅办理停保手续。
二、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 准备材料
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区办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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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交材料并填写参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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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政务APP(如“闽政通”)办理参保登记。
- 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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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根据当地政策执行,例如柳州市201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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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包括社区刷卡或银行网点缴费(工行、农行等)。
三、注意事项
- 待遇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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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停保后,原个人账户将冻结,期间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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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门诊和药店报销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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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保留医疗保障,需在居民医保待遇期结束后续接职工医保。
- 缴费年限折算
部分省市允许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按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年限,但需咨询当地政策。
- 避免重复参保
转换前需确认职工医保已停保,避免重复参保(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实现联网查重)。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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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年限的职工,可直接转为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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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 :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达标,需继续缴费至达标后再转居民医保。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