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贵州省医保报销比例的具体情况: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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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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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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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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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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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至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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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高报销额度:500元-600元
- “两病”门诊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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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及一级医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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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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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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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额度:2000元,无起付线
- “慢特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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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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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额度: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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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合计37种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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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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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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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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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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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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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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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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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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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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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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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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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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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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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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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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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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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 门诊大额医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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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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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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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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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5%
- 生育津贴报销 :
- 女职工在生育后四个月内,到医疗保险中心报销生育费用的同时按有关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这些报销比例和额度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