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4年产检报销新规定如下:
一、产前检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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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检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自2024年9月1日起,广西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合规产前检查费用可纳入生育保险报销,实行限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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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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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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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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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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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周期与结算方式
以生育或计划生育的完整医疗过程为周期,参保人员持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合规费用。
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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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与难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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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4500元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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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5500元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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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顺产/难产: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如三胞胎顺产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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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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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000元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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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输卵管复通术:2000元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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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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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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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引产术:1500元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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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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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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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生育保险需在参保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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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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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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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生效时间
以上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广西全境。
四、申领材料(以靖西市为例)
- 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地政府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