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针对生育三胎的家庭推出了一次性育儿补贴政策。以下是该政策的详细信息,包括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资金来源等。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 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
- 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
补贴对象
- 时间要求:必须在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
- 户籍要求:夫妻双方均为宿州市户籍或一方为宿州市户籍,且生育子女在宿州市落户。
- 子女数认定: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多胞胎家庭按孩次顺序享受补贴。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 婚姻登记: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 户籍要求:生育时,夫妻双方均为宿州市户籍或一方为宿州市户籍,且生育子女在宿州市落户。
- 子女数认定: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多胞胎家庭按孩次顺序享受补贴。
特殊情形
- 再婚家庭: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 收养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 死亡或失踪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申请流程
申请渠道
-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审核确认。
- 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乡镇(街道)复核确认,县区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
申请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
- 结婚证
- 新出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 户口本
- 生育登记凭证等。
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
资金来源
-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育儿补贴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只有一方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
- 夫妻双方均非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育儿补贴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财政承担并明确相关部门发放。
发放方式
育儿补贴原则上应于审核确认后六个月内发放完毕。
安徽宿州市针对生育三胎的家庭推出了一次性育儿补贴政策,补贴金额为生育第二个子女2000元,生育第三个子女5000元。申请条件包括婚姻登记、户籍要求和子女数认定等。申请流程通过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也有明确规定,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安徽宿州三胎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安徽宿州的三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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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
- 对于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
-
资格认定:
- 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 生育时,夫妻双方均为宿州市户籍或一方为宿州市户籍,且生育子女在宿州市落户。
- 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
申请时限:
-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子女入户三年内进行申请(申请发放时子女户籍需在宿州市),逾期不再受理。
-
申报程序:
-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审核确认。
- 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乡镇(街道)复核确认,县区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
-
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
-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只有一方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
- 夫妻双方均非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财政承担并明确相关部门发放。育儿补贴原则上应于审核确认后六个月内发放完毕。
安徽宿州三胎罚款标准是什么?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宿州市对生育三胎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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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 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一年度总收入的6倍至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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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如果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而生育第一个子女,将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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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计算:
- 社会抚养费的计算基数为违法生育者或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如果实际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收入,则按当地人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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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如果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决定。
- 当事人应在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安徽宿州三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安徽宿州三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 一次性育儿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可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
申请条件
- 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 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三孩。
- 生育时,夫妻双方均为宿州市户籍或一方为宿州市户籍,且生育子女在宿州市落户。
- 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申请时限
-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子女入户三年内进行申请(申请发放时子女户籍需在宿州市),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程序
-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审核确认。
- 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乡镇(街道)复核确认,县区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